问题 | 再审是否会中断诉讼时效? |
释义 | 不会中断。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1992年7月14日法发〔1992〕22号第212条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二条中的二年为不变期间,自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次日起计算。【注:民诉法修订后,原182条变为184条,但并未改变申请再审期间的性质,是不变期间。】 法院只对符合再审条件的案件才可能启动再审程序。 一、当事人申请启动审判监督程序: 《民事诉讼法》第178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或者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意见》第208条规定:对于不予受理的、驳回起诉的裁定,当事人可以申请再审。 《意见》第203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法定代理人,可以代理当事人提出再审申请。 《民事诉讼法》第179条规定,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1、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2、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3、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4、人民法院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5、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人民法院对不符合前款规定的申请,予以驳回。 审判监督程序,是对已经生效的判决、裁定进行再次审理,人民法院认为判决有错误的,可以由上级人民法院和本级人民法院自行启动,检察院可以抗诉的方式启动,当事人可以申请启动。 二、当事人就离婚案件中的财产分割申请再审法院怎样处理 1、当事人就离婚案件中的财产分割申请再审,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处理: (1)如涉及判决中已分割的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的规定进行审查,符合再审条件的,应当裁定再审; (2)如涉及判决中未作处理的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三百八十条 当事人就离婚案件中的财产分割问题申请再审,如涉及判决中已分割的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的规定进行审查,符合再审条件的,应当裁定再审;如涉及判决中未作处理的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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