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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股权转让股权中的合同效力怎么认定
释义
    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与股权转让行为的效力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两者成立的顺序是股权转让合同生效在先,股权转让行为在后。
    一、股权转让是否需要公正
    股权转让不需要公证。股权转让只要经股东会决议批准,经其他股东放弃优先权后合法转让;与第三方签订转让合同或协议具有法律效力,一般不需要公证,但公证会防范一些相应的风险。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二、未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权转让合同效力是怎样的
    股东在转让股份时,其转让股份的权利受到其他股东权利的限制,即其他股东可能不同意转让或要求行使优先购买权,此时拟转让股份的股东与非股东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效力处于不确定状态。如过半数股东不同意或同意转让但要求行使优先购买权,则该股权转让合同无效;如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并且不行使优先购买权,则该股权转让合同
    三、没有实际出资的股权转让要支付股权转让款吗
    股权转让是否需要支付转让价款在法律上属于当事人意思自治的范围,由转让双方自行协商确定。转让合同约定需要支付的,那么受让方应按股权转让合同的约定支付转让款。
    因此,股权转让款是否需要支付应当充分尊重转让双方的真实意思,依据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约定予以履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适用公司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六十二条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向公司以外的人转让股权,未履行公司法第71条规定的股东同意手续的,应认定合同未生效。诉讼中,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当事人在一定期限内征求其他股东的意见,期限届满后其他股东不作相反意思表示的,视为同意转让,可认定合同有效。该期限内有其他股东表示以同等条件购买股权的,应认定合同无效,受让人只能要求出让人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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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31 5:3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