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安阳市城乡低保标准和补助水平 |
释义 | 法律分析:共同生活的家成员且月收入底于130元。农村低保:持有袁州区常住农村户口;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且月人均收入低于70元。农村申请低保需要以下条件:1、由户主提出申请;2、申请人必须具有本市的农业户口,或者夫妻一方持有本市农业户口;3、申请人现居住在农村村组或定居一年以上;4、共同生活的家庭年人均收入和实际生活水平低于所在区县当年农村低保标准的人员;5、通过村委会向乡镇提出书面申请。 一、农村低保办理步骤: 1、申请农村低保应当以家庭为单位,由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社会保障事务所提出书面申请。家庭成员申请有困难的,可委托村委会代为提交申请。 2、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社会保障事务所自收到申请后,应当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材料齐备后,应指导申请人或代理人填写《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表》。 3、区(县)民政局对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上报的相关材料和审核意见进行全面审查,并入户抽查。入户调查结束后,对拟批准的低保家庭情况进行公示。 二、农民申请低保所需材料: 1、申请书; 2、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家庭收入情况的有关凭据(出售农副产品所得票据等); 4、夫妻一方为外省市或外区县户口的,需提供结婚证和户口证明,有子女的,同时提供子女户口证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 第二条 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均有从当地人民政府获得基本生活物质帮助的权利。 前款所称收入,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全部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包括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应当给付的赡养费、扶养费或者抚养费,不包括优抚对象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的抚恤金、补助金。 第四条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制。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管理工作;财政部门按照规定落实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统计、物价、审计、劳动保障和人事等部门分工负责,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有关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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