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再婚的程序有:首先,向民政局提出结婚申请;其次,工作人员受理申请并进行审查相关材料是否真实有效;最后,问双方是否自愿,双方书写声明书,签字、按指印,登记人员编号、登记打印结婚证,填写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办理登记手续后,相关登记手续存档,当场发给双方结婚证书。《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