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婚内共同租的房子离婚后归无过错方。夫妻均有权承租的公房,离婚时具体由谁承租应遵照如下原则处理: 1.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 2.男女双方同等条件下,照顾女方; 3.照顾残疾或生活困难一方; 4.照顾无过错一方。由于使用权最终只能判给一方,因此继续承租方应向另一方进行适当补偿。依照离婚时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公布的同类住房标准价,以获得安置费用的一半价款作价补偿给另一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