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方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一方当事人无下列情形,有下列情形的一方当事人负全部责任:追尾的,逆行的,倒车的,溜车的,开关车门的,违反交通信号的,未按规定让行的,依法应负全部责任的其他情形。 一、交通事故受害人死亡怎么办 要看事故认定书,死者和肇事者的责任大小。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交通事故老板怎么追偿 若是因为从事雇佣活动,然后发生了交通事故,老板拥有追偿的权利。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关键是对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认定。追偿方式如下: (一)商业险分责任比例,而交强险不分责任比例,只分有责无责。交强险赔付并不按责任大小,而只分有责与无责进行限额赔付,即只要有责就在交强险有责分项限额内赔偿第三者损失,无责就在交强险无责分项限额内赔偿第三者损失,对于超出交强险赔偿限额的损失,再按照双方的事故比例在商业险项下进行赔偿; (二)抢救费用不应判决保险公司自行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