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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驰名商标与普通商标有什么不同
释义
    1、认定方式不同
    普通注册商标就是商标局所认定的,而驰名商标则需要商标评审委员会认定或法院来进行认定。
    2、法律地位不同
    相比普通注册商标,驰名商标享有特定的法律保护:①驰名商标享有跨类别保护,而普通商标享有专用权,不享有跨类别保护;②驰名商标可以对抗恶意抢注,同时其他公司不能用该驰名商标注册公司名称。
    3、司法保护不同
    驰名商标司法保护在注册阶段既能受到保护,而对于普通注册商标而言注册阶段不受法律保护,在注册才后才能受到法律保护。
    一般注册商标如果在注册阶段中容易遭遇别人使用,可以注册成功后采取法律手段维护,或者将普通商标进行版权登记或著作权登记,登记后也可以走法律程序。
    一、申请驰名商标的途径有哪些
    1、通过商标异议案件由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认定
    当事人认为他人经初步审定并公告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的,可以依据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并提交证明其商标驰名的有关材料。
    商标异议是在商标经过初步审定后公告期内,还没有被注册之前,当事人认为其商标违反商标法的规定,向商标局提出该商标不应当获得注册的反对意见。这个意见任何人都可以提。
    驰名商标的保护范围比一般的注册商标范围要广很多,有的人可以认为自己就是驰名商标,把自己的商标保护范围扩大一些,那么可以驰名商标持有人的名义提出异议,商标局根据一定的标准去审查,如果经过审查符合驰名商标的标准,商标局可以认定你就是驰名商标。
    2、通过商标争议案件通过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认定
    当事人认为他人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的,可以依据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向商标评审委员会请求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并提交证明其商标驰名的有关材料。
    商标争议和异议是不一样的,对未获得注册的商标提的反对意见是异议,对已经获得注册的商标提的反对意见就是争议,争议和异议一样是有期限限制的。
    在商标争议中和商标异议中申请驰名商标认定的道理是一样的。依照商标法及条例的规定,在商标评审过程中产生争议时,有关当事人认为其商标构成驰名商标的,可以向商标评审委员会请求认定驰名商标,此时,有关当事人应当依法提交其商标构成驰名商标的证据材料。
    3、在商标管理案件中由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认定
    在商标管理工作中,当事人认为他人使用的商标属于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的情形,请求保护其驰名商标的,可以向案件发生地的市(地、州)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禁止使用的书面请求,并提交证明其商标驰名的有关材料。同时,抄报其所在地省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后由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认定。
    商标管理主要体现在商标侵权行政管理上。商标侵权有很多种形式,有的明目张胆,就是直接就用名牌的商标,构成侵权是没有问题的;有的叫打擦边球,模仿名牌商标,有意让消费者混淆,这种行为是否构成侵权,那得具体分析。如果是驰名商标,那么他的保护范围要广得多,对普通商标不构成侵权的,对驰名商标却可能构成侵权,那么是不是驰名商标就很关键。有了这么个途径,可以在案件查处的过程中,主张自己是驰名商标。
    4、通过法院判决的方式对驰名商标进行认定即司法认定方式
    人民法院在审理商标纠纷案件中,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和案件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涉及的注册商标是否驰名依法作出认定。
    二、驰名商标有保护期限吗
    其实驰名商标和普通商标的保护期限一样,没有多大差异。不存在什么有效期长短的问题,一旦注册后有效期都为10年,10年后到期了如果该驰名商标想要继续发展就续展,不续展的话该驰名商标就会被注销。
    一般被很多人熟知的商标,当它的持有人觉得他的权利受到了侵害,遭受损失,就可以依据相关法规请求对驰名商标的保护。比如一些相同或者类似的商品申请注册商标的时候,总是复制、模仿其它驰名商标,这样就会导致消费者容易混淆,损害驰名商标的利益,这样是不允许注册并且禁止使用的。无论是普通商标还是驰名商标,注册商标的有限期限都为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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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6 18:08: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