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结婚登记手续去哪里办 |
释义 | 需要去婚姻登记机构,离婚后再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携带以下证件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构办理结婚登记: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三)离婚证。 通常,如果男女双方原系夫妻关系,通过民政机构离婚登记后现想复婚(再婚)的,则到婚姻登记机构履行结婚(复婚)登记时,婚姻登记机构会收回双方的离婚证再发给结婚证。通过民政机构办理离婚登记解除婚姻关系的,民政机构会发给双方《离婚证》;如果是通过法院起诉离婚(诉讼离婚)的,则双方是没有《离婚证》的,只有法院的相关离婚判决书或者离婚调解书作为离婚凭证。 一、办结婚登记需要什么手续? 办理结婚证需要手续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一代二代均可)、无配偶证明、照片。 (一)办理结婚证的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自主把握)。 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自主提示)。 (二)办理结婚证需要的证件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一代二代均可)。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当场拍照)。 二、结婚登记的程序是什么?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构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构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构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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