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离家出走的,只要没有证据证明受到不法侵害同时该人也没有违法犯罪,就不属于公安机关管辖范围,公安机关是不予受理的,公安机关也没有义务找人,同时这也属于个人隐私,公安机关也是不给查询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十条 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 第四十一条 自然人下落不明的时间自其失去音讯之日起计算。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自战争结束之日或者有关机关确定的下落不明之日起计算。 第四十二条 失踪人的财产由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或者其他愿意担任财产代管人的人代管。 代管有争议,没有前款规定的人,或者前款规定的人无代管能力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人代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