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驾驶证被扣12分如何处置 |
释义 | 机动车驾驶人累积记分达到12分将被扣留驾驶证,需参加为期七日的学习,考试合格则清除记分,不合格则继续学习和考试,拒不参加学习和考试将被停止使用驾驶证。 法律分析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拓展延伸 如何申请驾驶证分数恢复? 驾驶证分数恢复的申请步骤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您需要准备相关材料,如身份证、驾驶证、违法处理通知书等。然后,前往当地交通管理部门或车管所,填写相应的申请表格,并提交所需的材料。接下来,您需要缴纳相应的费用,一般是根据扣分数目而定。之后,交通管理部门会进行审核,并根据情况决定是否给予分数恢复。如果申请成功,您的驾驶证分数将会得到恢复。请注意,不同地区可能有略微不同的具体操作步骤,建议您在申请前咨询当地交通管理部门或车管所,以确保顺利完成申请。 结语 合理合法驾驶是每个车主的责任,但如果因违法行为驾驶证被扣分达到12分,您需要及时采取措施恢复驾驶证分数。申请步骤包括准备材料、填写表格、缴费和审核等。请确保按照当地交通管理部门或车管所的要求操作,以确保申请的成功。遵守交通法规,保持良好驾驶记录,是我们共同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的重要举措。 法律依据 机动车登记规定(2021修正):第四章 校车标牌核发 第六十条 学校或者校车服务提供者按照《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取得校车使用许可后,应当向县级或者设区的市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领取校车标牌。领取时应当确认表格信息,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校车驾驶人的机动车驾驶证; (三)机动车行驶证; (四)县级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校车使用许可; (五)县级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批准的包括行驶线路、开行时间和停靠站点的校车运行方案。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领取表之日起三日内核发校车标牌。对属于专用校车的,应当核对行驶证上记载的校车类型和核载人数;对不属于专用校车的,应当在行驶证副页上签注校车类型和核载人数。 机动车登记规定(2021修正):第四章 校车标牌核发 第六十四条 校车行驶线路、开行时间、停靠站点或者车辆、所有人、驾驶人发生变化的,经县级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应当按照本规定重新领取校车标牌。 机动车登记规定(2021修正):第四章 校车标牌核发 第六十三条 已取得校车标牌的机动车达到报废标准或者不再作为校车使用的,学校或者校车服务提供者应当拆除校车标志灯、停车指示标志,消除校车外观标识,并将校车标牌交回核发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专用校车不得改变使用性质。 校车使用许可被吊销、注销或者撤销的,学校或者校车服务提供者应当拆除校车标志灯、停车指示标志,消除校车外观标识,并将校车标牌交回核发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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