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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夫妻一方亡故财产怎么分?
释义
    律师分析:
    夫妻一方死亡,并不能以所有的夫妻财产为其遗产,而应当先认定夫妻共同财产,从中划出一半为生存方所有,另一半夫妻共同财产,才可认定为死亡方的个人财产。基于所应分割的财产是夫妻共同共有财产,在婚姻存续期间双方有平等的处理权,在离婚分割时双方也处于平等地位。一是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分割时不应损害其效用和价值;二是对于夫妻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分割时也应视各自的实际需要,从而做到方便生活,物尽其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 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夫妻一方或双方拥有的知识产权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拥有的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对于继承遗产的所得,指的是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是对财产的实际占有。即使婚姻关系终止前并未实际占有,但只要继承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继承的财产也是夫妻共同财产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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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4 3:46: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