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哺乳期后公司不续约,不提前说违反劳动合同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一、哺乳期后公司不续约,不提前说违反劳动合同吗 哺乳期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合同明显是不合法的,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女员工哺乳期内合同到期不再续签,应等到哺乳期结束后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二、相关的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五条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用人单位不应当在合同到期后以哺乳期不续签,这是违法相关法律规定的。用人单位应当严格遵守合同法规的相关规定,与劳动者通过协调沟通来确定相关合同的签约事宜,如果用人单位违反相关规定,劳动者应当通过劳动仲裁或者行政诉讼的方法解决相关争端和问题。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女员工哺乳期内合同到期不再续签,应等到哺乳期结束后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