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失业金停发了怎么恢复 |
释义 | 当事人停领失业金时,无需办理专门的手续,只要新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社保,失业金领取将自动停止。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若当事人出现以下情况之一,将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重新就业、应征服兵役、移居境外、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被劳动教养。 法律分析 当事人停领失业金的,不需要专门去办理停领手续。因为只要新单位给劳动者缴纳社保,失业金的领取就会自动停止。当事人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重新就业的;应征服兵役的;移居境外的;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拓展延伸 失业保险金停止发放后的申请流程 失业保险金停止发放后,您需要按照以下流程进行申请: 1. 首先,您需要与当地的劳动保障部门联系,了解具体的申请要求和流程。 2. 准备好相关的申请材料,包括身份证明、失业证明、就业登记证明、停领通知等。 3. 填写申请表格,并将所有必要的文件和证明一并提交给劳动保障部门。 4. 劳动保障部门将对您的申请进行审核和核实,可能会要求您提供进一步的证明材料。 5. 一旦您的申请获得批准,劳动保障部门将重新启动您的失业保险金发放程序。 请注意,申请流程可能因地区而异,具体细节请咨询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或相关机构。 结语 失业保险金停发后,申请恢复领取需要按以下步骤进行:1.联系当地劳动保障部门了解具体要求和流程。2.准备好身份证明、失业证明、就业登记证明、停领通知等申请材料。3.填写申请表格并提交给劳动保障部门。4.劳动保障部门将审核核实并可能要求提供进一步证明材料。5.批准后,劳动保障部门将重新启动发放程序。请注意,具体流程可能因地区而异,请咨询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或相关机构以获得详细信息。 法律依据 《失业保险条例》第三条 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主管全国的失业保险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失业保险工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设立的经办失业保险业务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具体承办失业保险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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