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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连江离婚在哪里办?
释义
    

法律客观:
    


    《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条内地居民 自愿离婚 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 离婚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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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3:5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