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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不定时工作制的员工可以主张加班费吗
释义
    从现有国家规定看,实行不定时工时制的员工是没有加班费的。
    根据劳动法第39条规定,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标准工时制度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不定时工时制是指根据法律规定在特殊条件下实施的,每日无固定工作时间,适用于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无法按标准工时衡量或需要机动作业的一种工作时间安排。企业以合理确定劳动者的劳动定额或其他考核标准来确定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
    而原劳动部发布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3条规定,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
    (1)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
    (2)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
    (3)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实行不定时工时制度的劳动者,不执行上述规定。这就是说,实行不定时工时制的员工,无论是工作日加班还是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加班,都没有加班费。因此,你在工作日和休息日加班,是拿不到加班费的。
    因为职工下班之后为公司的事情电话沟通,并非用人单位协商之后安排的情形,所以下班时间为公司的事情电话沟通不算加班。如果下班后长时间的打电话沟通,就是变相的加班了,像这种情况应该提前与公司进行协商,不然就只能义务帮公司服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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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8 4:13: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