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拘留五天计算多少天 |
释义 | 因违法被公安机构处以五日拘留的,拘留时间应当从送达拘留所执行之日起开始计算,如在拘留前因同一行为已经被采取强制措施限制人身自由的,限制人身自由的时间可以折抵,限制人身自由一日,折抵执行行政拘留一日。 一、行政拘留的期限如何计算 对于违法行为人所作出的行政拘留的期限的计算方式为:应当自被决定行政拘留的人入拘留所的时间开始计算,行政拘留的期限是以日为单位计算的,而不是以时为单位计算,入所当日不计算在内,执行到第二日即为一日。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20日。 二、被拘留的人最多关押多长时间呢 从犯罪嫌疑人被拘留后,到逮捕决定后,在看守所会待很久。起诉后,还要看检察院公诉的时间,法院判决的时间。根据法律的规定,最长能被关押157个月,折合13年零1个月。当然,现实中能在看守所关押这么久还没结案的刑事案件是很少的。刑法规定,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有期徒刑)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所以即便在看守所关押了很久,判决以后这些羁押的时间都是可以折抵刑期的。 三、拘役期限应该为多长时间 拘役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支付报酬。拘役的刑期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前先拘留的,拘留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 第一百六十三条对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人,在处罚前因同一行为已经被采取强制措施限制人身自由的时间应当折抵。限制人身自由一日,折抵执行行政拘留一日。询问查证、继续盘问和采取约束措施的时间不予折抵。被采取强制措施限制人身自由的时间超过决定的行政拘留期限的,行政拘留决定不再执行 第二百二十条对被决定行政拘留的人,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送达拘留所执行。对抗拒执行的,可以使用约束性警械。对被决定行政拘留的人,在异地被抓获或者具有其他有必要在异地拘留所执行情形的,经异地拘留所主管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在异地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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