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政府采购项目负责人如何确定? |
释义 | 法律分析: 政府采购项目负责人一般是该项目的主管人员兼任。政府采购项目负责人为组织实施政府采购项目的第一责任人。主要负责受理采购项目委托及相关资料,编制采购方案、采购文件,发布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开评标(谈判、询价)现场组织与服务,发布中标(成交)公告及通知书,处理供应商询问和质疑(包括投诉、信访件),收集、整理、移交政府采购项目档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第十八条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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