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买卖合同成立生效但交付地点未明确的,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协商之后达成补充协议就交付地点进行补充。如果当事人无法达成补充协议的,可以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第五百一十一条第三项 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