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违反产品质量法规定的行政责任。即主要是由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和有关部门依法对生产、销售违法产品的行为给予罚款,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和违法所得,吊销营业执照等行政处罚。 2.刑事责任。对严重的产品质量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的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我国刑法专门对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构成犯罪的行为的刑事责任作了具体规定。 3.民事责任。产品质量法规定的有关产品质量的民事责任包括两类:一类是销售者对其出售的产品的质量担保责任。在商品买卖关系中,销售者应在合理范围内,对其出售的商品向购买者承担质量保证的责任。违反这一责任的,构成买卖合同中产品质量的违约行为,销售者应依照产品质量法第四十条的规定及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承担包括修理、更换、退货及赔偿损失的违约责任。另一类是因产品存在缺陷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侵权责任。即产品质量法所规定的因产品存在缺陷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产品的生产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第二十六 条生产者应当对其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产品质量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应当符合该标准;(二)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但是,对产品存在使用性能的瑕疵作出说明的除外;(三)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