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托育中心开办条件如下: 1、已办理营业执照或取得法人登记证书; 2、拥有托育机构场地证明; 3、托育机构工作人员具有专业资格证明及健康合格证明; 4、拥有评价为合格的《托幼机构卫生评价报告》; 5、有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八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综合采取规划、土地、住房、财政、金融、人才等措施,推动建立普惠托育服务体系,提高婴幼儿家庭获得服务的可及性和公平性。 国家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兴办托育机构,支持幼儿园和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区提供托育服务。 托育机构的设置和服务应当符合托育服务相关标准和规范。托育机构应当向县级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备案。 托育中心场地要求是什么 1、场地主要包括建筑占地、道路、室外活动场地、绿地等; 2、房屋建筑主要包括婴幼儿活动用房、服务管理用房、附属用房和其他用房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