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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毕业后再签三方协议有效吗
释义
    

法律主观:
    


    三方协议是《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 就业协议书 》的简称,它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 权利和义务 的书面表现形式,能解决 应届毕业生 户籍、档案、保险、公积金等一系列相关问题。协议在毕业生到单位报到、用人单位正式接收后自行终止。作用具体表现如下: (一)三方就业协议书分别于劳动合同。三方就业协议书是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的,主要是明确业生、用人单位、学校这三方的基本情况及要求。 (二)三方协议一旦签订,就意味着大学生第一份工作就基本确定。因此,应届毕业生要特别注意签约事项。大学生签三方协议前,须认真查看用人单位的隶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公司通常都有人事接收权。私营公司、外资公司则需要经过人事局或人才交流中心的审批才能招收工人,协议书上要签订他们的意见方能有效。应届毕业生还要对分别地方人事主管部门的特殊限定有所了解。注意:在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后,三方协议即告终止,此时用人单位会与其签订一份正式的劳动合同,其中商定了劳动者在单位的试用时限、服务时限、薪水待遇及其它各项福利等等事宜,合同签订之后,两方即正式确定了劳动关系。
    

法律客观:
    


    《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第二十二条 供需见面和双向选择活动是落实毕业生就业计划的重要方式。各部委、各地方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负责管理举办本部门、本地区的毕业生就业供需见面和双向选择活动,其它部门不得举办以毕业生就业为主的洽谈会或招聘会。举办省级上述活动要报国家教委备案,跨省区、跨部门的有关活动须报国家教委审批。 《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第二十四条 经供需见面和双向选择后,毕业生、用人单位和高等学校应当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作为制定就业计划和派遣的依据。未经学校同意,毕业生擅自签定的协议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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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4 1:0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