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民法典》规定保管合同可以是有偿或无偿,根据约定支付保管费。如果费用未约定或不明确,视为无偿。有偿合同要按期支付费用,无约定则应在领取物品时支付。 法律分析 保管合同既可以是有偿合同,也可以是无偿合同。根据《民法典》第八百八十九条规定,寄存人应当按照约定向保管人支付保管费。当事人对保管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无偿保管。《民法典》第九百零二条规定,有偿的保管合同,寄存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向保管人支付保管费。当事人对支付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在领取保管物的同时支付。 拓展延伸 保管合同费用及签署方式查询 在进行保管合同签署之前,您可能想了解相关费用及签署方式。根据实际情况,保管合同的费用会因地区、合同内容和服务提供商而有所不同。一般而言,保管合同可能涉及一定的签署费用或管理费用。签署方式也有多种选择,可以选择线下签署,预约时间前往相关机构签署;或选择线上签署,通过电子签名或在线平台进行签署。具体的费用和签署方式,请您咨询相关的服务提供商或机构,以确保您获得准确和最新的信息。 结语 保管合同的费用及签署方式因地区、合同内容和服务提供商而有所不同。一般而言,保管合同可能涉及一定的签署费用或管理费用。签署方式有线下签署和线上签署两种选择。具体的费用和签署方式,请咨询相关机构以获取准确信息。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八百八十九条寄存人应当按照约定向保管人支付保管费。当事人对保管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仍不能确定的,视为无偿保管。《民法典》第九百零二条有偿的保管合同,寄存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向保管人支付保管费。当事人对支付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仍不能确定的,应当在领取保管物的同时支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