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服役年限计算:入伍时间从县征兵办公室(或人武部)批准入伍之日起计算。在工龄计算的方面,退伍后,新分配参加工作的,其军龄和待分配的时间应计算为连续工龄;如果在入伍前,是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的职工,其入伍前的工龄、军龄和待分配的时间一同计算为连续工龄,与所在单位职工同等的待遇。其中,待分配时间是指符合安排工作条件的退伍军人,回到原征集地后等待分配的时间,它从报道之日起算,原则上不超过一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第六十四条 军人服现役年限计算为工龄,退出现役后与所在单位工作年限累计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