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土地划拨和出让的区别是什么 |
释义 | 法律分析:土地划拨和出让有以下区别: 1、二者性质不同。土地划拨是指国家依法按照一定程序将土地使用权无偿地转移给土地使用者,在划拨时,一般不设定土地使用权的期限,但却设定了一定的限定条件,不得转让、出租和抵押。土地出让是指国家以土地使用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2、取得方式不同。土地出让多以招标、拍卖、挂牌的有偿方式取得,房地产转让时,必须经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审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 3、权利义务关系不同。土地出让的土地所用权人和土地使用权人的权利义务有明确的界定,它是一种独立的物权,使用权人具有法定范围内任意的处置权,如转让、出租和抵押等。而划拨土地的土地权人和土地使用权人的权利义务没有明确的界定,使用权人在行使财产权利时要受权人的控制或干扰,还不能成为一种完全意义上的独立物权; 4、费用不同。土地划拨在使用权限上一般没有明确的限制,无需缴纳土地出让金。土地出让的住宅使用年限一般是70年,商业40年,综合50年。开发商取得的土地一般都是出让的。出让土地到期后可以续交出让金继续使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五十四条 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应当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但是,下列建设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以划拨方式取得: (一)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 (二)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 (三)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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