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土地使用证还没拿到手怎么办 -法律知识 |
释义 | 法律分析: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发放,是有时间规定的,如果有异议的,建议向当地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或者土地管理部门进行咨询。具体地方的办事方法不一样,你提到的“办理了”可能只是提交了申请,交了资料,最终是否办理完毕,是通过了还是没通过还要去相应办理土地登记的机构去咨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十三条 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承包,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家庭承包的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法相应延长。 国家所有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可以由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 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依法订立承包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承包经营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和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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