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申请劳动仲裁的流程大致如下:劳动者在争议发生后一年内申请劳动仲裁,提交劳动仲裁申请书,时间从劳动者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开始计算;仲裁委员会收到劳动者提交的仲裁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在开庭五日前仲裁庭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仲裁庭作出裁决并送达双方当事人;若对裁决结果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条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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