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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吗
释义
    如果是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支付经济补偿。如果是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则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在此处,法律偏向于保护劳动者的权益。因为在劳动关系中,劳动者常常处于弱势的一方,此种规定并非是不公平的,而是以差别对待的方式实现实质公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该内容由 闫园律师 和 点行律询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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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7 12:1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