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如果医疗期结束后,被认定不能从事原工作,并且单位无法提供适当的工作,则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此时应该按照劳动法规定的标准进行经济补偿。 在医疗期满之后,如果经过鉴定确认,劳动者已经不能从事原工作,同时单位也不能为其提供其他的合适工作,那么这就构成了劳动关系的不可抗力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 在这种情况下,劳动者有权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请求。单位如果同意,则应当支付一定的经济补偿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劳动者因非自己原因不能继续工作的,用人单位应当与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用人单位可以予以辞退,并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具体补偿金额的计算方法,可以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 如果单位能够提供其他合适的工作,但是工资待遇较原来的工作要低,劳动者该怎么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条第二款规定,用人单位可以安排劳动者从事另一项适当的工作。如果劳动者拒绝的,用人单位可以予以辞退。但是,在这种情况下,员工仍然有权获得经济补偿金。 医疗期满后,如果劳动者被鉴定为不能从事原工作且单位无法提供合适的工作,那么劳动者有权请求解除劳动合同,并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 劳动者因非本人原因不能继续工作的,用人单位应当与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用人单位可以予以辞退,并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