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孩子一个五岁一个三岁离婚怎么判 |
释义 | 一、孩子一个五岁一个三岁离婚怎么判 关于子女抚养权归属问题,法院裁判的最高原则是子女权益最大化,法院会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抚养水平等具体处理。根据法律规定,孩子的年龄也会影响法官最终裁判。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法律依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离婚后,子女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的义务。 二、我有一个孩子了,身体健康,能领养一个孩子吗 领养小孩要办理什么手续1收养申请书2有无子女申请表计生办领取3A机关出具的捡拾弃婴、儿童报案的证明4当地县级报刊登查找儿童的公告5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医学上不应当收养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6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不孕证明7户口薄,结婚证复印件没有结婚的,由收养人所在村居委会出具的尚未结婚的证明8全家合影照、单人照各一张2寸9收养人单位或居村委会出具的家庭年经济收入证明。具体程序:一、收养登记第十五条1款:收养人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1、办理机关收养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父母的弃婴、儿童和孤儿的,在社会福利机构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收养非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父母的弃婴、儿童和孤儿的,在弃婴、儿童和孤儿的发现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收养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或者由监护人监护的孤儿,在被收养人生父母或者缉拿户人的常住户口所在地组织做监护人的,在组织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收养三代以内的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以及继父或继母收养继子女的,在被收养人生父或生母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2、具体程序:1申请、2审查、3登记2、收养协议和收养公证并不是收养的法定形式要件,当事人可以自行选择二、收养协议1订立收养协议的当事人均需符合民法典的收养成立的条件2收养协议的主要条款,包括当事人的基本情况、收养目的、收养人不虐待不遗弃被收养人和抚养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保证、以及双方要求订立的其他内容。3收养协议的形式为书面协议。三、收养公证1当事人要求办理时,才依法办理。2办理时,公证机关应当就对申请收养的当事人条件和收养协议的内容进行审查。3收养公证的文件由公证机关保管。 三、一个孩子的抚养权怎么判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会判给女方。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属于哺乳期内,为保证婴儿的发育成长,一般应随母方生活。除非母方有其他情形。 两周岁以上的子女,会优先考虑条件较好的一方抚养孩子。 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主要考虑:经济状况、个人素质、生活环境、对子女的责任感、以及与子女的感情亲密程度等,但一方有其他情形的,可予优先考虑。如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等。 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随母生活发生争议的,应考虑子女本人的意见。 父母双方可协议轮流抚养子女,这个会根据双方自愿达成的抚养协议,或者在法院的参与下达成抚养协议。 【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离婚后的父母子女关系】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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