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争取判缓刑应满足的条件是: (1)除累犯外,所有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除累犯外,由于累犯在法定时间内因犯罪被判处刑罚,其社会危害和人身危险较大,其他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情节轻微,对社会危害不大,个人人身危险不大,缓刑对社会稳定具有积极意义; (2)缓刑罪犯不再危害社会。罪犯是否再次危害社会,除了刑法本身的威慑教育作用外,更重要的是取决于罪犯自己的认罪、悔改表现和犯罪情节,如果罪犯不了解自己的犯罪,没有悔改表现,肯定会再次危害社会,如果罪犯情节严重,手段恶劣,即使拘役三年以下,也不能实际缓刑,因为他们可能再次危害社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