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拘役期限起算时间是什么时候 |
释义 | 法律分析:拘役期限起算时间是拘役执行开始的时候。 根据《刑法》第四十三条,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 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根据第四十四条,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即从犯罪分子实际执行拘役开始计算。对于虽已作出拘役判决,但犯罪分子尚未交付公安机关执行的,还不能算判决执行之日,不能开始计算刑期。 一、最新拘役关在什么地方 最新拘役一般关在拘留所。 拘役的有关规定如下: 1、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2、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 3、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拘役和拘留的区别如下: 1、性质不同,拘役是规定的刑罚方法,刑事拘留是一种强制措施; 2、适用的对象不同,拘役适用于犯罪分子,刑事拘留适用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行政拘留适用于尚未达到犯罪程度的行为人,民事拘留适用于不构成犯罪的民事诉讼参与人或其他人; 3、适用的机关不同,拘役和民事拘留均由法院适用,而刑事拘留和行政拘留则由公安机关适用依据的法律不同; 4、期限不同,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刑事拘留的期限最多延长至30日。 二、拘役的含义是什么 拘役是短期剥夺犯罪分子的人身自由,就近进行教育改造的刑罚方法。 拘役主要适用于罪行较轻、但需短期关押改造的犯罪分子。实践证明,对于那些罪行较轻的犯罪分子,如果不剥夺其短期自由,就不足以惩戒犯罪,如果判处有期徒刑或又嫌过重,适用拘役能够收到较好的效果。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缓刑。 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时最高不能超过1年。拘役有如下特点:刑期短于有期徒刑,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服刑期间,被处拘役者每月可回家1到2天,参加劳动者还可酌量发给报酬;拘役期满后再犯罪,不构成累犯。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法律依据:《刑法》第四十三条 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 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第四十四条 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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