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断绝母女关系需要什么条件 |
释义 | 断绝母女关系需要的条件,具体如下: 1、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 2、养子女年满十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 3、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 4、收养形成的父母子女关系可以通过法律程序断绝; 5、亲生父母子女关系,不能通过法律程序或其他方式人为地解除。父母对于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抚养和教育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1、祖父母、外祖父母; 2、兄、姐; 3、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1、配偶; 2、父母、子女; 3、其他近亲属; 4、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综上所述,断绝母女关系需要的条件是,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年满十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收养形成的父母子女关系可以通过法律程序断绝;亲生父母子女关系,不能通过法律程序或其他方式人为地解除。父母对于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抚养和教育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第一千一百一十四条 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是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八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 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送养人、收养人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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