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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未签劳动合同满一年的员工能获得怎样的赔偿?
释义
    劳动合同补签规定:单位需向满一年未签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支付两倍工资,并补签合同。但若劳动者拒绝签合同,单位可书面通知终止劳动关系并支付违约金。两倍工资的计算从用工满一个月的第二天开始,补签合同前一天结束。
    法律分析
    一般情况下,满一年没签劳动合同的,单位要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并与之补签合同。但如果是劳动者不和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那单位可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赔违约金。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是,从用工那天起满一个月的第二天,补签劳动合同的前一天。
    拓展延伸
    未签劳动合同满一年的员工是否有权利要求经济补偿?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未签劳动合同满一年的员工在劳动关系解除时,确实有权利要求经济补偿。尽管没有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但根据劳动法的原则,劳动关系仍然存在。根据劳动法第43条的规定,雇主应当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其数额通常是根据员工在该企业工作的年限和工资水平来确定的。因此,未签劳动合同满一年的员工在解除劳动关系时,有权要求雇主支付适当的经济补偿,以弥补他们在工作期间所受到的损失和不公平待遇。
    结语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未签劳动合同满一年的员工在劳动关系解除时,确实有权利要求经济补偿。尽管没有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但根据劳动法的原则,劳动关系仍然存在。根据劳动法第43条的规定,雇主应当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其数额通常是根据员工在该企业工作的年限和工资水平来确定的。因此,未签劳动合同满一年的员工在解除劳动关系时,有权要求雇主支付适当的经济补偿,以弥补他们在工作期间所受到的损失和不公平待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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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5 8:0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