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土地确权有误怎么办 |
释义 | 土地确权有错可以向村委会反应,或者向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提起更正申请。 名字错误可以先向所在行政村反映,填写申请表,村委核实加盖公章,并将其汇报到镇级部门,相关领导进行批复,下发新的正确的确权证书。 位置面积错误需要四邻的村民签字确认,提交更正申请至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补充地籍调查,填写土地变更登记审批表,报原批准登记发证机关审批,更改或更换土地登记卡、簿。 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主要程序是什么? 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核心是确权,重点在登记,关键在权属调查。 1、准备前期资料。市农林局工作人员将会到农民家中收集整理承包合同、土地台账、登记簿、农户信息等资料,咱老百姓只需要提供好这些材料就行,到时候这些信息将会形成农户承包地登记基本信息表。另外,将会处理国土“二调”或航空航天影像数据,形成用于调查和实测的基础工作底图。 2、入户权属调查。市农林局将会根据基础工作底图和农户承包地登记基本信息表,到咱老百姓家实地进行承包地块权属调查,由农户进行确认。对存在争议的地块,待争议解决后再登记。 3、测量地块成图。市农林局将会对咱老百姓承包的土地进行测量和绘图,并标注地块编号和面积,形成承包土地地籍草图。 4、公开审核。由村、组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工作组审核地籍草图后,在村、组公示。对公示中农户提出的异议,市农林局及时进行核实、修正,并再次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由农户签字确认后作为承包土地地籍图,由村组上报乡(镇)政府。乡镇汇总后并核对后上报给市政府。 以上是关于您问题的回答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 农村土地承包当事人认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和登记簿记载错误的,有权申请更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二十条 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的,可以申请更正登记。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书面同意更正或者有证据证明登记确有错误的,登记机构应当予以更正。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不同意更正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异议登记。登记机构予以异议登记,申请人自异议登记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提起诉讼的,异议登记失效。异议登记不当,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向申请人请求损害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二十二条 当事人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登记,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登记错误,造成他人损害的,登记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登记机构赔偿后,可以向造成登记错误的人追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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