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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合同成立有效要件有哪些
释义
    合同成立有效要件有:
    1、合同的成立具备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
    2、合同当事人具有相应的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3、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
    4、合同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5、当事人意思表示须一致,即合意,这是合同成立的根本要件。凡意思表示不一致,即虽经协议但未达合意者,合同不能成立。
    6、合意则须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当事人。仅有一方当事人是不可能产生合意的,因而也就不可能成立合同。
    7、合同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同生效必须具备的形式要件。
    双方签订合同应遵循如下原则:
    1、平等原则。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
    2、自愿原则。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
    3、公平原则。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4、诚实信用原则。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5、公序良俗原则。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四百七十一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或者其他方式。
    第四百七十二条
    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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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2 5:2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