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了女方户口是一定要迁走吗 |
释义 | 一、离婚了女方户口是一定要迁走吗 首先,必须明确说明一点,没有任何规定,在双方离婚后一方的户口必须迁出,这属于当事人自由选择的权力范围,任何人,任何单位都无权强制要求和办理。其次,从原则上讲,双方在离婚后,户口在一个户口本上会有很多不便,当事人有权利选择分户或者将户口迁出。但是,这种权利并不是以个人意志为转移的,必须符合迁入地的户籍政策。根据《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再次,公安机关作为户籍的管理机关,当事人有权直接到公安机关了解户籍政策,公安机关有告知的义务。根据《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规定,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二、离了婚孩子户口可以迁母亲底下吗 如果双方离婚孩子是判给父亲的,现在孩子确实不能直接将户口迁移到母亲名下。如果要进行迁移,须到法院变更抚养关系,然后凭法院的判决或者协议,申请迁移孩子的户口到母亲名下即可。也可以先将父亲的户口迁出,然后让孩子以投亲靠友的名义迁移到母亲户口上。 三、离婚后小孩判给女方孩子户口迁走吗 离婚后孩子可以不迁户口,也可以迁到女方的户口。如果要迁户口,需要的手续如下: 1、首先需要携带身份证明,结婚证等证明材料前往户口登记机关; 2、申请人需要填写“办理户口补充材料书”; 3、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会予以变更。 户口,是指国家主管户政的行政机关所制作的,用以记载和留存住户人口的基本信息的法律文书。 四、户口迁走身份证要换吗 居民办理户口迁移以后,可以根据户口迁移具体情况决定是否需要重新办理身份证的。 1,市内户口迁移。 市内户口迁移,一般不强制要求更新身份证;同一市区内政策都是相同的,公民可以选择立刻更新身份证,也可以选择待有效期满了以后再带上户口簿到新的户籍所在地户籍部门申请办理身份证。 2、跨市区甚至省份户口迁移。 跨市区甚至省份户口迁移,是需要在办理户口迁移以后立刻办理身份证换证,因此不同市区甚至省份的政策文件不同,为了避免影响到公民相关政策享受,是建议尽快带上户口簿到户籍部门补办身份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条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 第十一条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 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