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去民政局领取结婚证需要提前准备的材料如下:男女双方各自的身份证、居民户口簿;本人无配偶的签字声明;本人和对方无禁止结婚的血缘关系的声明以及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任意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