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政局离婚需要哪些材料 |
释义 | 民政局离婚需要的材料如下:1、双方的婚姻关系证明。如结婚证、户口本等。2、双方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等。3、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书。4、双方两寸近期半身免冠单人照片各两张。《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规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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