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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手续有什么流程?
释义
    法律分析:
    离婚手续的办理流程,具体如下:
    1、准备离婚协议,男女双方必须签订书面离婚协议,离婚协议必须包括自愿离婚和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协商;
    2、受理申请,男女双方应携带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书面离婚协议等材料到民政局申请离婚登记;
    3、冷静期,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任何一方不愿离婚的,可以到民政局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这就是所谓的30天冷静期;
    4、审查和发证,如果30天满,从第31天到第60天,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民政局申请离婚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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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4 11:0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