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外籍人员个人所得税首次申报登记
释义
    负有纳税义务的外籍人员在办理纳税申报时应提供以下证件和资料:(一)护照、港澳同胞回乡证、台湾同胞往来大陆通行证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二)在中国境内任职证明和支付工资证明;(三)在中国境内提供劳务的有关合同;(四)在中国境内取得财产租赁、转让所得、特许权转让所得的有关合同或协议;(五)派遣公司开具的原始工资单(包括奖金、津贴证明资料)或提供派遣公司、机构委托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出据的证明;(六)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那么,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纳税申报或者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的主要内容包括什么?税种、税目、应纳税项目或者应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项目、适用税率或者单位税额、计税依据、扣除项目及标准、应纳税额或者应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额、税款所属期限等。纳税申报是指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发生法定纳税义务后,按照税法或税务机关相关行政法规所规定的内容,在申报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有关纳税事项及应缴税款的法律行为。以上就是关于外籍人员个人所得税首次申报登记的相关规定,你清楚了吗?法律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税发〔2006〕162号)第四条规定 本办法第二条第一项所称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不包括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且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中国境内居住不满1年的个人。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25 5:1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