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为追讨债务,尾随跟踪债务人,如果未使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其行为情节显著轻微,社会危害不大,不构成犯罪。 尾随他人对个人隐私和人身安全造成了影响,所以尾随债务人虽然不构成犯罪,但也不是合法行为。 如果在跟踪过程中有多次发送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行为的,则属于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 债权人一定要通过合法渠道、采用合法手段讨债。 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