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时如何划分共同还贷额? |
释义 | 共同还贷离婚时,房产归登记一方,未还贷款为其个人债务,需给予对方补偿。离婚时,孩子抚养权倾向于女方,尤其是孩子年龄小、母亲能提供更好照顾、男方有过错或不良嗜好、女方思想品质好、孩子愿意随母亲生活等情况下。 法律分析 一、双方共同还贷离婚时怎么分 1、双方共同还贷,离婚时,房产由夫妻双方协议处理,协商不成的,法院可判决归登记一方,未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而共同还贷的部分及增值财产,由不动产登记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十八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二、离婚什么情况下,法院将孩子抚养权判归女方的可能性较大 第一、两周岁以内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这主要考虑孩子尚处在幼儿期,需要母亲的哺乳,母亲更能给孩子体贴和照顾。 第二、孩子虽然两周岁以上了,女方已做绝育手术,男方未做,且男方年龄与女方年龄差距不是很大,孩子判归女方的可能性较大。 第三、孩子一直随母亲生活,如果离婚后改为随父亲生活对其生活习惯改变较大且影响其成长的,孩子判归女方可能性较大。 第四、男女双方的抚养条件,如工作稳定程度、收入情况差距不大的前提下,如果男方对于夫妻感情破裂有过错,比如,有证据证明有婚外情等,孩子判归女方的可能性较大。 第五,男方有不良嗜好,如赌博、汹酒等恶习等。考虑到其恶习对孩子成长有不利影响,法院一般会将孩子判归女方。 第六、如果男女双方均无明显过错,各方面条件都相当,如果女方的思想品质好一些,更有时间照顾孩子,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 第七、十周岁以上的孩子愿意随母亲生活的。 结语 根据以上情况,离婚时共同还贷的财产应由夫妻双方协商处理,如协商不成,法院可判决归登记一方,并对未还的贷款视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同时,共同还贷的部分及增值财产应由不动产登记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至于孩子抚养权,一般情况下,两周岁以内的孩子随母亲生活,考虑到母亲的哺乳和照顾能力。此外,孩子判归女方的可能性较大的情况包括女方已做绝育手术、男方有不良嗜好、男方对夫妻感情有过错等。然而,如果男女双方均无明显过错且条件相当,但女方的思想品质较好且有更多时间照顾孩子,那么女方获得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也会增加。此外,如果十周岁以上的孩子愿意随母亲生活,法院也会倾向于将孩子判归女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二章 借款合同 第六百七十八条 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二章 借款合同 第六百七十一条 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二章 借款合同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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