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第一、向所在的党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 第二、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的基本步骤: 1、 提交申请。 2、 党支部推荐。 3、 支部与申请人谈话。 4、 党员与非党员投票。 5、 召开支部会从申请人中确定积极分子,并报批上级党委。 6、 党委批准确定,正式进入考察期并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考察期为一年。 第三、由支部确定为入党重点发展对象,入党积极分子每年都要经过支部研究评定格次,一般分为一般培养格次、重点培 养格次和发展对象格次,确定为发展对象就具备发展条件了。 第四、接受组织部门入党谈话。 第五、组织部门审批、党委审批,确定为预备党员。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为一年,一般从支部大会通过成为预备党员之日算起。 第六、一年后,办理转正。 法律依据: 《中国共产党章程》 第一条 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