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什么是取保候审? 《刑事诉讼法》规定了几种可以采取取保候审的情形: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当然,由于司法制度以及司法理念的不同,普通法系适用地区的“保释”以同意保释为原则,不同意保释为例外,而在中国大陆地区的取保候审则是以不取保为普遍现象,以同意取保为个别现象,在此不讨论两种刑事司法制度的优劣。 二、是否可以通过“走关系”的方式来办理取保候审? 回答当然是否定的。 有许多社会人员打着“与办案警官有关系”的旗号,游走于嫌疑人家属群体中间
该内容由 张胜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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