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取保候审期间,律师没有权利自由拜访被拘留者。只有在取保候审期间结束后,律师才可以通过法定途径探视被拘留者。在进行侦查、取证、调查期间,公安机关必须依法对在押犯罪嫌疑人进行保障和管控。保障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公正的同时,也要确保公安机关在执行职务时的必要权力。 法律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三章 第八十九条 刑事诉讼的当事人有权聘请辩护人。被告人、被害人、民事诉讼的被告人、诉讼代理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有权陈述事实、申辩理由。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三十条 律师可以在与被代理人相约的时间和地点拜访被拘留或者在押的当事人,并可以阅看案卷、文书,收集证据,向有关机关和单位了解有关情况。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机关治安管理处罚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 在调查取证、扣押物品、拘留、审查和审判中,对有关当事人和其他涉案人员必须做到以下规定。一、有权依法聘请或者委托律师进行辩护或者诉讼代理的人,应当尽快通知其辩护或者诉讼代理人,并且把涉案人员的信息及时告知辩护或者诉讼代理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