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被拘留人在取保候审期间,享有生命权的保护,如果生命权受到侵犯,应及时采取维权措施。被拘留人可以向有关监督部门投诉或举报,也可以委托律师提起民事诉讼或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追究侵害其生命权的责任人。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三条规定:被刑事拘留的人有取保候审的权利。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十二条规定:公职人员利用职权侵害他人生命权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因侵害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著作权等人身权益产生的民事纠纷,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八十九条规定:监察机关接到举报、控告、申诉后,应当按照规定立案调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对有关部门和人员不依法行使职权、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失职渎职等行为,应当按照职权,提出监察建议或者向有关部门和人员提出处理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