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调解离婚算不算离婚 |
释义 | 离婚协议书是夫妻离婚需要签订的协议,如果夫妻双方只是私下签订了离婚协议书,但是没有去民政局备案,也没有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那么这份离婚协议书是无效的,法律上也不会承认夫妻双方离婚。离婚协议书一般需要写明男女双方对离婚的表示、子女的抚养权归属、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等问题的意见。 一、我要离婚怎么办了? 你要离婚的话,需要慎重考虑是否确实要真的离婚,离婚时财产分割问题以及有孩子的,还需要考虑孩子的抚养权、抚养费和探视权等问题。离婚有两种方式。1、如果是夫妻两个人都想离婚的,可以选择协议离婚,携带离婚协议书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即可。离婚协议书中应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也就是说,离婚协议书至少应包括: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子女抚养;财产处理;债务处理。2、如果只是你单方想离婚,对方不愿意离婚的,那么你只能选择起诉离婚。需要注意的:如果是第一次起诉离婚的,如果原告不能提供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而被告表示不同意离婚的,那么法院很有可能判决不离婚。那么此时原告如果还想离婚的,只能再等6个月才能再次起诉离婚,一般第二次起诉离婚法院会判离婚的。 二、民政局有备案吗离婚协议的写法 离婚协议民政局有备案。离婚协议是夫妻选择协议离婚时,经双方协商所签订的关于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所签订的协议文书,是办理协议离婚手续必要的材料之一,离婚协议书只有在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时,经民政局备案才能依法生效。 三、夫妻之间协议离婚在法律上生效吗? 夫妻离婚协议有法律效力,有效的离婚协议书要写明下列事项,并到民政局办理了离婚证之后才有法律效力:1、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2、对子女抚养问题的协议;3、对夫妻共同债务的约定;4、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处理;5、其他涉及夫妻双方且应当载明的事项。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