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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代位继承和转继承有什么区别呢?
释义
    代位继承和转继承具有如下的区别:代位继承因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而发生;转继承是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才发生的;代位继承没有遗嘱继承,转继承有遗嘱继承。
    一、遗嘱继承人死亡怎么办理
    遗嘱继承的继承人死亡可以代为继承或者转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其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代为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转继承是指再转回被继承人的财产,重新分配。
    二、继承人去世了还有继承权吗
    继承人死亡的,没有继承权。
    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发生转继承,即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
    继承人作为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该继承人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三、遗产可以代代相传吗
    遗产可以代代相传。代代继承主要有三种情况:
    1、转让继承。转让继承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法定继承人或者遗嘱继承人未放弃继承,或者被继承人已经接受遗赠,但在遗产分割前,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被继承人死亡的,应当分割被继承人的遗产,作为自己的遗产,有继承人继承的制度;
    2、代位继承。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取代被继承人子女的继承顺序,继承被继承人子女应当继承的遗产份额的制度;
    3、遗嘱继承。遗嘱继承是指根据被继承人的合法有效遗嘱继承其遗产的继承方式。
    遗嘱继承由两个法律事实组成:设立遗嘱和遗嘱人死亡,分别具有设立效力和执行效力。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一千一百五十二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但是遗嘱另有安排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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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7 20:09: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