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买卖合同成立生效时,如果交付地点没有明确约定,双方应协商订立补充协议。如果合同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者约定不明确,一般可以根据合同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交付地点。 法律分析 买卖合同成立生效,但交付地点未明确时,应协商订立补充协议。如果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者交付地点约定未明确,一般可以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达成补充协议,或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交付地点。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第五百一十一条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据前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该内容由 曾胜权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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