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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是否要去户口所在地办理登记
释义
    

法律主观:
    


    是的,再婚是指已婚方与原配偶离婚或者原配偶去世的前提下,再与他人通过国家正规的法律途径办理 结婚登记手续 组成新家庭的行为。跟结婚程序一样,男女双方需要准备好相关材料,到一方 户口所在地 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办公大厅,双方亲自到场递交手续,再婚的需要带上离婚证或判决书,婚姻登记工作人员审查后发给结婚证。
    

法律客观:
    


    《婚姻登记工作规范》
    第五条
    婚姻登记管辖按照行政区域划分。
    (一)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办理双方或者一方常住户口在本行政区域内的内地居民之间的婚姻登记。
    省级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规定乡(镇)人民政府办理双方或者一方常住户口在本乡(镇)的内地居民之间的婚姻登记。
    (二)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其确定的民政部门,办理一方常住户口在辖区内的涉外和涉香港、澳门、台湾居民以及华侨的婚姻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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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7 7:29:57